近年来,湖北宜城市财政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,以数字化改革为引擎,以赋能企业增效为目标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财政部门及采购单位通过创新监管机制、优化服务流程、落实惠企政策,推动政府采购从“程序合规”向“价值引领”跃升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一、数字赋能,重塑政采全流程生态。数字化转型成为提升政府采购质效的关键抓手。他们协同政府采购中心纵深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改革,实现计划备案、开标评标、合同签订及资金支付等核心环节全程线上办结,全面落地“不见面”开标模式。通过速效工作法,确保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确认与合同备案,大幅压缩政务办理时限。在采购监管方面,实行分类差异化处置机制,兼顾监管力度与服务温度,常态化排查清理差别待遇或歧视条款,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。
二、推行政府采购“承诺+信用管理”制,降低企业负担。他们及时印发《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》,旨在通过信用承诺制代替传统的信用、纳税、缴纳社保等资格证明材料,减轻企业负担。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,仅需签署《宜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》,承诺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,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自2023年推行改革以来,宜城市已累计为388个政府采购项目、1164家供应商减少财务状况报告、纳税证明、社保缴纳记录等6类证明材料6984份以上,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。
三、简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流程。对满足线上“政采贷”授信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出融资申请,全面推广一站式融资服务模式(即利率优惠20%、1天放款、0抵押、0跑腿),更大力度支持中标供应商融资。截至目前,宜城市政采贷已累计为18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26笔贷款,贷款额达12,330.71万元,有力地缓解了中小企业“融资难、融资贵”等问题。
四、加速资金支付,提升采购效率。他们印发的《关于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中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(成交)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%的预付款,中小企业支付比例适当提高至50%以上。资金支付时间由收到发票后25日压缩至目前的2个工作日,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、人员更替、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,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。“宜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采购教辅玩具及活动场所设施”采购项目,中标单位为湖北新华文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,合同金额为212.482万元。项目合同签订后,采购人宜城市卫健局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,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总金额70%的预付款项,即148.7374万元,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,确保了财政资金尽早进入实体经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