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宜城市财政局持续深入贯彻市委、市政府关于《聚焦“千亿级、五十强、幸福城”建设 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》的部署要求,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,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,持续营造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政府采购环境。
在规范监管方面,市财政局联合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于2023年12月印发《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、供应商围标串标等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,明确检查内容与方式。2024年8月,进一步出台《关于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将整治“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”列为重点,严禁以组织形式、地域条件等设置市场壁垒。今年2月,又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,通过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,全面清理排斥中小企业、外地企业等不公平条款。
下一步,宜城市财政局将持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,定期抽查采购项目文件,重点关注预算金额大、投诉频发的项目,做到早发现、早整改。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设立投诉热线与邮箱,及时核查处理各类问题线索,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,推动政府采购环境更加公正、透明、有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