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。近年来,襄阳市财政局严格落实财政保障主体责任,始终坚持把生态环保、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在资金安排、政策制定、绩效评价全过程各方面,为推动构建襄阳生态建设新格局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襄阳提供有力保障。
积极筹措资金,强化绿色发展财力保障。2024上半年,以争创试点为契机,紧跟中央支持政策动向,提早谋划、精心准备,争取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、襄阳精细化学园重大安全防控3个项目,累计获得中央、省级资金近3亿元;争取中央增发国债地灾防治体系建设、森林防火系统建设2个项目,资金共计2.66亿元。协同安排支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7.97亿元,高效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、小流域综合治理、入河排污口设施补短板等工作,确保环保投入逐年增长,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。
建立长效机制,细化绿色发展制度体系。精准靶向发力,持续完善市内外流域补偿机制建设。由襄阳市政府牵头会同水利、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等部门组织11个县(市、区)续签第二轮市内流域补偿协议;与十堰市协商研究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。会同相关部门制定《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》《襄阳市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专项行动计划》《襄阳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》等10余项工作方案,为深入推动打好“蓝天、碧水、净土”保卫战提供制度支持。同时,用好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,通过市场杠杆撬动要素高效配置,增强企业减排动力,擦亮绿色低碳发展底色。上半年,全市环保排污权交易收入274.25万元,超额完成年初计划任务。
严格预算约束,优化绿色发展资金效益。一是严格支出管理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,全面加强资源环境部门预算管理,督促预算单位围绕财经领域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等进行自查整改。二是严格绩效管理。对资源环境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定期监控,将2023年生态环保、城乡规划及基础测绘编制专项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,林业生态建设专项纳入科室自主评价。三是严格财政监管。按湖北省财政厅要求,对襄阳市财政资源环境项目执行进度滞后的县市予以督办、对部门实施的中央增发国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予以提醒。自觉接受人大、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,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,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