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核单位名称:襄阳市财政局
二、被考核单位名称: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
三、考核内容
(一)《政府采购法》第六十六条、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条和《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》第六至十三条规定的考核事项;
(二)检查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总体绩效情况,包括: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及分办情况、采购项目完成情况、采购项目未完成情况、采购项目取消情况、采购项目执行情况、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、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是否违反省、市负面清单情况等;
(三)检查市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;采购范围、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;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;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;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;项目档案管理情况;开评标现场管理规范情况等。
四、考核方法
监督考核采取单位自查、书面审查、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至9月30日。
五、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
(一)基本情况
总体情况来看,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23年度能够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和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,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,执行政府采购最新相关政策,规范地组织实施项目评审活动,信息公开发布及时,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采购任务。
(二)工作成效
2023年共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开、评标(审)128个,同比下降5.88%;采购金额3.20亿元,同比增长约14.29%。
2023年襄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共成交3037次,同比增长27.23%;成交金额约13118万元,同比增长35.84%。
2023年,按照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,成功开展了2023年市级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和襄阳市2023-2024年度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征集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。
(三)存在的问题
一是采购文件编制不够严谨,存在评分标准设置不够规范问题,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;
二是档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六、考核结果
经检查考核,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总体评价为优秀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(一)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专业能力。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,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,重点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合法性、规范性,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,帮助采购人合法合规落实采购需求主体责任。提高质疑投诉处理质效,确保处理结果公正、合理、合法。
(二)进一步加强内控规程建设。根据政府采购政策调整,及时修订政府采购代理全流程更加细化的工作规程,确保责任到岗到人,确保工作细节严谨,规范和优化采购执行流程。
(三)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功能。加强电子采购平台的建设和管理,确保平台稳定、安全和高效运行,积极为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有利条件,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
2024年10月14日